第3章 你的影子有一个缺口
“幻术师?”
野史有载,幻术从古代延传至今已有千年根基,但三教九流里对幻术师的来由却众说纷纭,有的说幻术起源于佛教,是佛祖的心魔所化;
也有的称幻术实为道教的一个分支,趣于在“无”和“有”中寻找玄机;更有甚言幻术师乃是太古时期众神创造的第一批人类,他们洞悉万物的奥妙,为人类之先祖。
不过这些都只是道上的传言,真正的幻术师扶余也是头一回碰到。
扶余抵着墙站起来,林至暮刚正式向他要发起挑战,巷子里突然涌进来一群手持武器的男人护在扶余的身前,“大哥,你没事吧?”
“还没死,你们来干嘛?陈俊霖找我?”
“老大说是师公来了一起聚聚。”
“这里交给你们,我先过去。”
扶余隔着人群望着林至暮,笑得老奸巨猾,随后夹着大腿步履艰难的离开了。他这是笃定了林至暮不敢在人类身上使用玄术,不能使用玄术的玄门弟子和普通人没什么两样,一个普通的小姑娘落在一群杀人不见血的混混手里,能有什么好下场?
林至暮眼睁睁看着扶余走出自己的视线,不甘心的啐了一句脏话。
“居然敢动我们的人,兄弟们,给这个不知好歹的女人一点教训,让她知道以后应该怎么过这条巷子!”
积攒了一天闷气的林至暮扭动脖子,活动筋骨,像盯着沙袋一样盯着那群膘肥体壮的大汉。只见第一个拿着铁棍张牙舞爪冲上来的男人还来不急其它动作,就被林至暮临门一脚踢飞三米远。
刚才还凶神恶煞的男人们皆是目瞪口呆的看着仍在摩拳擦掌的林至暮,她胸有成竹的模样,让他们突然想到平时打架一个顶十的扶余都被教训得跟来了大姨妈一样,心里都不由得立起寒毛来。
“咱们好像打不过,额......”
“今天我们还有别的事,看在你是个小姑娘的份上先放你一马,你......你你你以后出门小心点!”为首的男人毫无底气的说完这番话,将铁棒夹在腋下,试探的上前几步,拖着那名伤员灰溜溜的离开了。
见人走远,林至暮幽幽的松了一口气。还好他们走了,不然今天势必要被打得妈都认不出来。刚才林至暮冒然出腿,脚上隐隐传来骨折的预感。她连忙掀开裤脚,脚踝上果然肿起了一个大包。
“这就不行了?我还以为你能耐很大呢。”
声音从头顶传来,林至暮闻声抬头,只见巷子二楼的窗口有一个男人一直注视着她,他贱兮兮的笑着,一副坐观虎斗的模样。
林至暮瞪了他一眼,咬着牙掂了掂右脚,痛觉瞬间传遍全身,连牙缝里都凉气嗖嗖的。
“咝!今天真是倒了血霉。”
看热闹的男人不嫌事大,又冲着林至暮喊了一句,“嘿!你的影子,好像有个缺口。”
“少说点话,小心烂嘴巴!”林至暮恶狠狠的说完,再不管他,一瘸一拐的走出了巷子。
奶茶店门口一个穿素裙子的女生略显焦虑的拨打着电话,那头却迟迟没有人接。女生的名字叫鹿小郑,是林至暮的发小。
林至暮冲鹿小郑挥手,“这里!”
鹿小郑不耐烦地皱着眉头,全是怪罪,“你手机为什么又没人接?你知道今天多少度吗?每次都迟到!你的腿又怎么了?”
“对啊,我的手机呢,天嘞!好像是掉在巷子里了,快扶我回去拿一下!”林至暮摸遍全身,恍然大悟。
“真是服了你了。”
烈日炎炎下,鹿小郑搀扶林至暮离开不久,“旧巢”的店门从里面被推开,一个身材高挑却戴着鸭舌帽和口罩的男人走出来,马路边立即有人为他打开车门,他轻盈的跳上车,关门,车子扬长而去。
车内,男人取下口罩,竟然是方才电视里还在播放的人气明星许落森。坐在副驾驶的经纪人杨苦朔频繁的打量后视镜里的许落森,见他一筹莫展模样,忍不住问道:“没有找到你要找的人吗?”
许落森摇摇头,神情暗淡的盯着车外形形色色、一闪即逝的路人。
医院里,鹿小郑扶着刚打完石膏的林至暮走进电梯,一边叨唠,“你好歹也是从小学拳脚的,为什么每次都要把自己搞得遍体凌伤,我拜托你以后少逞英雄可以吗?你是警察吗?那些三教九流的人不归你管的好嘛,到时候他们赖上你了甩都甩不掉!”
“我知道了,别说了。”林至暮身心俱疲的靠在电梯的铁皮上,一路上被鹿小郑念叨得都快成戴上紧箍咒的孙悟空了。
“想想你八岁那年被绑架,简直就是跟死神擦肩而过,你就一点都不疼惜自己的命吗?”
记忆回溯到八岁那年,其实林至暮并不觉得那是一起绑架案,绑架她的那个大叔,她已经完全忘记了模样,但是当时的感觉她至今都记得清清楚楚。
大叔对她没有一丝恶意,不仅如此,她还觉得他十分的熟悉,就好像是自己最亲的人一样。
记得当时的“绑匪”差点死在夏三思的手上,是林至暮想办法的放走了他,他仓皇逃走前语重心长的对她说:你以后千万不要轻易的得罪人,世态炎凉,人心险恶,一不留神就会中了别人的圈套,一定要擦亮眼睛看人!
相隔这么多年,林至暮至今没有明白话中所指的“圈套”是什么,难道千辛万苦“绑架”她就为了告诉她这么一句话?他如若不是一位高人,那必定就是一位病人。
“要不是那件事,林伯伯和伯母也不会从小就送你去学武术,你也就不至于这样到处惹是生非。”鹿小郑还在碎碎念,没完没了。
电梯到了,林至暮拄着拐杖急忙逃离开这个是非之地。
“瘸了一条腿还跑这么快!”
鹿小郑送林至暮回南岸大学开假条,正赶上新生下集训的时间,逆流的人群中,一眼望去清一色的军绿色,看得人眼花缭乱。
鹿小郑捏着鼻子不由的感叹,“这扑面而来的青春的气息啊。”
“一个人的汗臭味可能不足为惧,几千人的汗臭味威力可是不容小觑的。”林至暮刚笑完鹿小郑,突然停住脚步,猛地回过头,目光落在一个背影上,那是一个身形娇小的女生,扎着长辫子的马尾。
是在“旧巢”被偷灵识的女孩,她身上丢失的东西已经回来了。可见那株千茎穟还算是未泯良知,有药可救。
“怎么了?碰到熟人了?”
林至暮摇摇头,“没,咱们走吧。”
回到家中,林至暮察觉出一丝异样,每个房间的门窗都紧闭着,抽屉和盒子翻得到处都是,而屋子里一个人影都没有。
“爸!妈?”
桌子上留了一张便利贴,上面写着:我和你爸爸出国玩几天,钱汇在卡上,省着花,少惹事!
林至暮不爽的将便利贴揉成一坨扔进垃圾桶里,过去的经验告诉她事情绝对没有那么简单,最爱惹是生非的夏三思叫林至暮少惹事,除非太阳从地底下钻出来。
在沙发上躺一会儿,林至暮觉得背后好像被一粒什么东西膈应着,摸索了半天原是一颗拇指般大小的豌豆,上面刻着“长不出来”四个字样。
她读中学的时候常常能在礼品店看到这种东西,一般上面都是写“两情相悦”“招财进宝”,“长不出来”倒是有点离经叛道。
林至暮从厨房拿出一个碗,在阳台花盆里挨个刨了一些土将“长不出来”埋进去,再浇点水,倒是闲情逸致的养了起来。
林至暮拨弄着种子,无聊的睡了过去。第二天林至暮从沙发上醒过来,碗里的“长不出来”隐约有了发芽的迹象,林至暮干脆摆在阳台上,第三天再去看的时候,它不仅发了芽,连叶子都长齐了。
“什么‘长不出来’,叫‘长的飞快’还差不多。”林至暮一边切菜一边自言自语。
“叮咚!”门铃突然响起,林至暮切菜的刀一个不留神划破了手指,刹那间她觉得那把刀已经削到了骨头,阴冷的风趁机从骨缝里钻遍了全身。只是破了点皮而已,林至暮放下菜刀,用凉水随便的清理了伤口去开门。
门外空无一人,难道是自己幻听了?林至暮东张西望了一会儿,确定没有人后,疑神疑鬼的进了屋子。
“不会是小偷来探门吧?要真是看我一铲子不削死他!”林至暮故意把话说得很大声,一边是给自己壮胆,另一边是故意讲给躲在暗处的人听的。留个心眼,毕竟自己还有重伤在身。
种着“长的飞快”的碗不知什么时候被放在了水槽里,刚才不小心洒在水槽里的血滴落在了它的叶片上,晕出一抹淡淡的鲜红,像一个贪婪饮血的小妖怪。
吃完饭,林至暮玩了会儿手机,连着打了三个哈欠后实在禁不住睡意来袭,沉沉的睡了过去,最近她总是嗜睡。
厨房的水龙头没有拧紧,每间隔一段时间就有一滴水落进水槽里,让这个夜晚彻夜不安宁。“长的飞快”不知在什么时候结出了一颗小小的晶红的果实,挂在那不足一根小指头长的叶茎上摇摇欲坠。